库克群岛金融监察委员会FSC成立于2003年7月1日,取代前离岸金融服务委员会FSA。2012年7月1日,库克群岛金融情报组(FIU)与FSC合并。
1.库克群岛FSC监管外汇保证金交易活动,受库克群岛FSC监管的外汇交易商必须获得Money-Changing牌照;
2.库克群岛FSC不处理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纠纷/投诉;
3.库克群岛无公司破产赔偿计划。
机构性质:
政府机构
机构历史:
库克群岛金融监察委员会FSC(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)成立于2003年7月1日,取代前离岸金融服务委员会(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)。2012年7月1日,库克群岛金融情报组(FIU)与FSC合并。
监管职能:
库克群岛FSC是一个独立机构,负责监管库克群岛受监管的金融实体和金融服务;
它包括董事会、专员、金融情报组负责人及其职员、监察人员和国际公司及国际信托公司注册处处长;
它是所有金融机构(包括银行、保险公司(包括专属公司)、兑换及汇款业务及信托公司)的发牌机关;
它负责管理国际及外国公司、有限责任公司、国际信托基金、国际伙伴关系及基金会的注册事宜。
FIU的职能是协助库克群岛预防、侦查、调查和起诉洗钱、金融恐怖主义和其他严重罪行。
监管目标/范围:
库克群岛FSC致力成为卓越、诚信及支持库克群岛金融服务中心发展的金融规管机构。